作者:尤‧奈思博Jo Nesbø
出版社:漫遊者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
譯者:林立仁
這是我目前為止看懸疑犯罪小說看最過癮的一部。懸疑犯罪小說要看得過癮,除了基本佈局要精心,讓讀者在最後幾頁才發現兇手是誰,還要節奏明快;更重要的是,故事景象細節描述的要讓人身歷其境。這本書作者最厲害的一點就是,他描寫情境的方式,讓讀者好似戴著VR一樣,藉由書中的字裡行間,360度掃視尤‧奈思博建立的挪威奧斯陸街景、辦公場景、以及一個又一個的犯罪現場。
故事就是從浴室開始的,這也是犯罪場景的開端。尤‧奈思博光是描繪浴室的場景及泥水結構,就說了將近三頁。你說:「會讓人看得不耐煩嗎?」我說:「不會。一點都不會。」就跟電影的分鏡圖一樣,尤‧奈思博先用隱蔽的方式揭開序幕,接著才轉到故事中角色的動態及對話場景中。他的運鏡手法細膩精緻,原以為毫無意義的小動作或場景,其實都秘密串聯,互相呼應著。這樣的寫作方式,讓我突然想起這幾天去圖書館看到了一本書的標題:「一隻鳥接著一隻鳥寫著就對了」,魔鬼的法則就頗有這樣的味道在。一隻鳥又一隻鳥,好像一樣,但若一仔細看,各個姿態完全不同。就連描述同一人物外貌的方式,因應不同場景的每次登場,就有不同的視角去描述他。
接下來說說劇情綱要。
哈利跟神探萊姆(人骨拼圖一系列的主角)一樣,有殘缺的不完美,不過萊姆只是身體上的殘缺,其他就一整個好棒棒,完美到不行(換一個方式講,當你把人骨拼圖系列全部看完後,你只對萊姆四肢不便完全倚靠機械動作有印象外,對萊姆這個人的五官外貌,甚至性格特色,是沒有一個輪廓可以產生的),而哈利是呢!他四肢正常,但有心理上的殘缺,基本上就是患者。除了哈利小時候曾目睹他妹妹頭髮被電梯整個尬進去,三不五時會做惡夢驚醒外,又因為工作同事愛倫遭受軍火走私集團的謀害,自己私下調查卻遲遲沒有任何進展,這兩個(隔有點遠的)雙重打擊讓哈利成為徹底成為一個酒空,常常要上班不上班,只能靠長官莫勒罩他,勉強保有警察這份工作。
酒空歸酒空,哈利的辦案嗅覺還是很敏銳(這也是莫勒一再袒護他的原因)。有一天發生的一起命案,莫勒不得不讓哈利根他的死對頭湯姆一起搭檔辦案。沒想到那件命案卻是連續殺人案的開端,以星型紅鑽及倒置的五芒星串連著。‧
看到這邊,常看懸疑犯罪小說的讀者們,心裡大概就有個底,劇情大概就這樣演:「噢!把兇手抓出來,故事就結束了,而死對頭的兩人會因為合作辦案而互相欣賞,竟而結成莫逆之交」。但完完全全不是這個樣子。
依照犯罪小說的編排公式,揭露兇手身分大概有兩種模式:一種是,最不可能是兇手的人就是兇手(金田一漫畫少年事件簿犯罪模式);另一種則是,我們都已經知道是兇手是誰了,但故事裡面的人好像被魔神仔牽去一樣,遲遲無法發現最親近的人就是兇手。可是「魔鬼的法則」呢?硬是不落入這種老套窠臼。尤‧奈思博說故事像在打馬賽克薄霧一般,讓你以為A等於B等於兇手,但實際上,A不等於B,且A、B兩人都不是兇手。讀者在閱讀的過程中好像在跟作者鬥智一樣,看究竟是我能先猜出兇手,還是你能掩蓋真凶到最後?
劇情的編排也是一樣。故事並未因為此次找出連環殺人案的真凶而完結,而是順勢揭露同事愛倫受害的幕後藏鏡人,軍火走私集團的首腦「王子」的真實身分到底是誰。但看到最後,作者似乎又埋下了一些伏筆,隱晦遞交代著軍火走私犯罪的共同嫌疑人還存在這個警察體系當中。不過,這些謎團又因為哈利的離職宣告又匆匆未解,讓讀者們闔上書本後有種心癢又意猶未盡的感受。作者一整個壞心到不行。
這樣的態勢是要逼我去看他下一部作品「雪人」嗎?他前兩部作品「知更鳥的賭注」還有「復仇女神的懲罰」我還沒有看呢!沒關係,我有的是時間。呵呵!!
出版社:漫遊者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
譯者:林立仁
這是我目前為止看懸疑犯罪小說看最過癮的一部。懸疑犯罪小說要看得過癮,除了基本佈局要精心,讓讀者在最後幾頁才發現兇手是誰,還要節奏明快;更重要的是,故事景象細節描述的要讓人身歷其境。這本書作者最厲害的一點就是,他描寫情境的方式,讓讀者好似戴著VR一樣,藉由書中的字裡行間,360度掃視尤‧奈思博建立的挪威奧斯陸街景、辦公場景、以及一個又一個的犯罪現場。
故事就是從浴室開始的,這也是犯罪場景的開端。尤‧奈思博光是描繪浴室的場景及泥水結構,就說了將近三頁。你說:「會讓人看得不耐煩嗎?」我說:「不會。一點都不會。」就跟電影的分鏡圖一樣,尤‧奈思博先用隱蔽的方式揭開序幕,接著才轉到故事中角色的動態及對話場景中。他的運鏡手法細膩精緻,原以為毫無意義的小動作或場景,其實都秘密串聯,互相呼應著。這樣的寫作方式,讓我突然想起這幾天去圖書館看到了一本書的標題:「一隻鳥接著一隻鳥寫著就對了」,魔鬼的法則就頗有這樣的味道在。一隻鳥又一隻鳥,好像一樣,但若一仔細看,各個姿態完全不同。就連描述同一人物外貌的方式,因應不同場景的每次登場,就有不同的視角去描述他。
接下來說說劇情綱要。
哈利跟神探萊姆(人骨拼圖一系列的主角)一樣,有殘缺的不完美,不過萊姆只是身體上的殘缺,其他就一整個好棒棒,完美到不行(換一個方式講,當你把人骨拼圖系列全部看完後,你只對萊姆四肢不便完全倚靠機械動作有印象外,對萊姆這個人的五官外貌,甚至性格特色,是沒有一個輪廓可以產生的),而哈利是呢!他四肢正常,但有心理上的殘缺,基本上就是患者。除了哈利小時候曾目睹他妹妹頭髮被電梯整個尬進去,三不五時會做惡夢驚醒外,又因為工作同事愛倫遭受軍火走私集團的謀害,自己私下調查卻遲遲沒有任何進展,這兩個(隔有點遠的)雙重打擊讓哈利成為徹底成為一個酒空,常常要上班不上班,只能靠長官莫勒罩他,勉強保有警察這份工作。
酒空歸酒空,哈利的辦案嗅覺還是很敏銳(這也是莫勒一再袒護他的原因)。有一天發生的一起命案,莫勒不得不讓哈利根他的死對頭湯姆一起搭檔辦案。沒想到那件命案卻是連續殺人案的開端,以星型紅鑽及倒置的五芒星串連著。‧
看到這邊,常看懸疑犯罪小說的讀者們,心裡大概就有個底,劇情大概就這樣演:「噢!把兇手抓出來,故事就結束了,而死對頭的兩人會因為合作辦案而互相欣賞,竟而結成莫逆之交」。但完完全全不是這個樣子。
依照犯罪小說的編排公式,揭露兇手身分大概有兩種模式:一種是,最不可能是兇手的人就是兇手(金田一漫畫少年事件簿犯罪模式);另一種則是,我們都已經知道是兇手是誰了,但故事裡面的人好像被魔神仔牽去一樣,遲遲無法發現最親近的人就是兇手。可是「魔鬼的法則」呢?硬是不落入這種老套窠臼。尤‧奈思博說故事像在打馬賽克薄霧一般,讓你以為A等於B等於兇手,但實際上,A不等於B,且A、B兩人都不是兇手。讀者在閱讀的過程中好像在跟作者鬥智一樣,看究竟是我能先猜出兇手,還是你能掩蓋真凶到最後?
劇情的編排也是一樣。故事並未因為此次找出連環殺人案的真凶而完結,而是順勢揭露同事愛倫受害的幕後藏鏡人,軍火走私集團的首腦「王子」的真實身分到底是誰。但看到最後,作者似乎又埋下了一些伏筆,隱晦遞交代著軍火走私犯罪的共同嫌疑人還存在這個警察體系當中。不過,這些謎團又因為哈利的離職宣告又匆匆未解,讓讀者們闔上書本後有種心癢又意猶未盡的感受。作者一整個壞心到不行。
這樣的態勢是要逼我去看他下一部作品「雪人」嗎?他前兩部作品「知更鳥的賭注」還有「復仇女神的懲罰」我還沒有看呢!沒關係,我有的是時間。呵呵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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