算算這三年來,連這次,我一共搬了五次的家吧!
第一次的搬家,倉促,兩天內找房子簽約入住,一卡皮箱全部搞定。
第二次的搬家,忐忑不安,不知何時才能落腳安定。
第三次的搬家,窘迫,二行程摩托車一台+隨身行李+老貓一隻,尋找簽約入住,工期為時一天。
第四次的搬家,好整以暇,反覆確認隨時間日漸增長的行李,直至完美。
第五次的搬家,逃離,願一切可贈的面容、話語不再出現。
當初是Mr. Child 極力鼓吹我入住的。我原本的住所環境不錯,但他認為新住處空間比我原本的大很多,有一個空間可以讓喵仔盡情奔跑,而且房租便宜(後來證明並沒有比較便宜),每個月只要4000元,又不收押金,實在沒有不去住的理由。
簽約那天,房東代表(Mr.Child的妹婿)跟我說東西壞了要自己修,他不負責修繕,而且契約兩本都要給他(我極力爭取一份要在我這裡,但Mr.Child說就放在房東那裡,反正他也不會怎麼樣)。等到入住那天,發現洗衣機的脫水功能是損壞的,數位電視也不是所有的台都可以正常觀看,當然,更別說網路,當然要我自己牽囉!
「反正便宜,沒有差啦!」我一直這麼告訴自己。
因為大多數的時間都在工作(早上五點就出門,晚上到勁乎九點才回家),對於居住環境的品質,我覺得沒有什麼好挑剔的,而且走路出門採購很方便的,寶雅離住處走路大概只要10分鐘左右(我走路算快的)。不過,還是有難以克服的問題。
除了洗衣機沒有脫水功能,衣服至少要曬兩三天以上才會乾以外,有次,我洗澡洗到一半發現瓦斯沒有了,才意識到,我根本沒有辦法在非上班的時段叫瓦斯,一定要等到禮拜五店休半天才能處理。於是,我洗了五天的冷水澡,挨到裝完瓦斯,店家要跟我收瓦斯的檢查費400元後(這間房子兩年沒有叫瓦斯了),我才發現,我的新家,並沒有想像中那麼的美好。
新住處的承租範圍,如果我沒記錯的話,在契約上明定為二樓中間有裝冷氣的雅房,再加上樓下浴室跟廚房,但是戶籍不能遷入,不能轉租,器具自行修繕,房東不負費用,一個月的房租是四千元,但入住後,若仔細計算實際使用花費,水電自付(很便宜,拿帳單自己去繳),網路自牽(除了裝機1000元,每月自繳600元),再加上瓦斯(入住後叫了兩次瓦斯,一桶粗算600元,檢查費400元),每月差不多平均五千元,若比較之前的承租處的套房,其空間比新承租處的雅房大,包網路,水跟第四台,洗澡用電熱水器,還有個人冰箱跟公用洗衣機使用,電每度5元,器具損壞由房東修繕,房租每月五千五。單純就功能性而言,新承租處似乎沒有比較便宜,唯一的好處就是省電錢而已。
事情就發生在那一天。
Mr.Child因為他妹婿用我們店內空間及材料賣吃食,長久一同開店,密切接觸下來,Mr.Child對他妹婿產生了許多不滿,但平時也只是跟家人或我抱怨排解心情,也就這麼一天天過了,但在MR.Child女兒告知他,Mr.ChIld妹妹碎念抱怨我們開店的材料不要叫別人買(他先生買),要自己處理後,達到了巔峰。於是,我就跟Mr.Child說:「在你還沒有和你妹婿起衝突以前,看要不要找個時間,和你妹妹說說你妹婿在這邊工作的狀況,看是用吐槽開玩笑的語氣也好,要不然她都是聽她先生說,不知道實際的工作情形。哪天你們要是真的起衝突了,她就要面臨選邊站的狀況, 再加上都沒有心理準備,搞不好你和你妹妹就直接決裂了。」Mr.Child聽我這樣分析,他說好,會跟他妹妹好好說清楚。
隔天,他和他妹妹通電話,請她先生要來店裡時順便把材料帶過來(材料是Mr.Child女兒買好,先放到他妹妹跟妹婿家),Mr.Child的妹妹又在電話裡順勢碎念了她曾與Mr.Child女兒抱怨的內容,沒想到,Mr.Child聽一聽就直接爆炸了,完全把我昨天跟他說的當耳邊風,瘋狂幹譙,還說要和她先生一條一條好好算清楚。
約莫過了十分鐘,我接到Mr.Child妹婿的電話,他說中午他會把材料拿過來,還說他不做(生意)了,除此之外,他還說我租的地方他要賣掉,叫我七月中以前搬走。我回說,如果我提早搬走,我會提早通知。友好的商家得知我的狀況後,很熱情的要介紹住處資訊給我,最後,在學校學生的幫助下,我很快地就找到了新住所。
精彩的事情總是一波接著一波。
19號將近中午的時刻,我收到Mr.Child妹婿傳來line的訊息,內容非常簡潔有力的交代:「歸還租屋,煩請歸為物品及物內清潔。謝謝」但因為前晚和友好商家聚會,暢飲過多,身體有些不適,只想著睡著今天過明天,當下讀到訊息並無特別感觸,只想能盡早搬離就好了,所以就沒有多做理會。沒想到,收到訊息差不多過了10至20分鐘,屋外就有人瘋狂喊門「姊姊~」「姊姊~」地一直叫,而我秉持著沒有預約就當作沒發生的原則,繼續躺著休息,但繼續聽著聲音,發現喊門的人直接進屋了,還嘟嚷著一句:「人不在啊~」接著,就消逝無痕跡了。
原本的睡意被剛剛瘋狂的喊門聲給趕走了,所以就能仔細思考Mr.Child妹婿訊息的內容,似乎有些不太對勁。當初租入住時,Mr.Child的妹婿其實並沒有將整個空屋給我,而是滿滿的衣服跟雜物都塞在我承租的雅芳櫥櫃跟抽屜裡。因此,我花了兩天的時間才把那些東西裝箱清空,讓我的行李物品得以進駐。難不盛,那些東西也要全部回來並歸位嗎?我詢問了Mr.Child妹婿這個問題,得到回答是:「在那裡就放哪。」接著,我原本置身事外卻被颱風尾掃到的無所謂感,頓時被緩步上升的憤怒感所取代。
隔天,Mr.Child跟我說,昨天來敲門的是他外甥女,而且,他外甥女還跟Mr.Child的女兒嗆說,我都還沒有搬。回到Mr.Child的妹婿先前跟我說的,在七月中以前搬家,那6月19號他女兒到底來幹嘛?應該不是Mr.Child妹婿授意過來(看我搬了沒有)的吧!難不成是怕我佔著不走來提早來趕人嗎?越想越生氣,我真心覺得我被人踩在地上給羞辱了,滿腦子只想逃離這可怕的地方。
最後,ADSL因外力不可抵擋之因素,承租不滿一年解約,我賠了中華電信1761元。
搬了這麼多次的家,這次搬家搬的最累最無奈。
因為大多數的時間都在工作(早上五點就出門,晚上到勁乎九點才回家),對於居住環境的品質,我覺得沒有什麼好挑剔的,而且走路出門採購很方便的,寶雅離住處走路大概只要10分鐘左右(我走路算快的)。不過,還是有難以克服的問題。
除了洗衣機沒有脫水功能,衣服至少要曬兩三天以上才會乾以外,有次,我洗澡洗到一半發現瓦斯沒有了,才意識到,我根本沒有辦法在非上班的時段叫瓦斯,一定要等到禮拜五店休半天才能處理。於是,我洗了五天的冷水澡,挨到裝完瓦斯,店家要跟我收瓦斯的檢查費400元後(這間房子兩年沒有叫瓦斯了),我才發現,我的新家,並沒有想像中那麼的美好。
新住處的承租範圍,如果我沒記錯的話,在契約上明定為二樓中間有裝冷氣的雅房,再加上樓下浴室跟廚房,但是戶籍不能遷入,不能轉租,器具自行修繕,房東不負費用,一個月的房租是四千元,但入住後,若仔細計算實際使用花費,水電自付(很便宜,拿帳單自己去繳),網路自牽(除了裝機1000元,每月自繳600元),再加上瓦斯(入住後叫了兩次瓦斯,一桶粗算600元,檢查費400元),每月差不多平均五千元,若比較之前的承租處的套房,其空間比新承租處的雅房大,包網路,水跟第四台,洗澡用電熱水器,還有個人冰箱跟公用洗衣機使用,電每度5元,器具損壞由房東修繕,房租每月五千五。單純就功能性而言,新承租處似乎沒有比較便宜,唯一的好處就是省電錢而已。
事情就發生在那一天。
Mr.Child因為他妹婿用我們店內空間及材料賣吃食,長久一同開店,密切接觸下來,Mr.Child對他妹婿產生了許多不滿,但平時也只是跟家人或我抱怨排解心情,也就這麼一天天過了,但在MR.Child女兒告知他,Mr.ChIld妹妹碎念抱怨我們開店的材料不要叫別人買(他先生買),要自己處理後,達到了巔峰。於是,我就跟Mr.Child說:「在你還沒有和你妹婿起衝突以前,看要不要找個時間,和你妹妹說說你妹婿在這邊工作的狀況,看是用吐槽開玩笑的語氣也好,要不然她都是聽她先生說,不知道實際的工作情形。哪天你們要是真的起衝突了,她就要面臨選邊站的狀況, 再加上都沒有心理準備,搞不好你和你妹妹就直接決裂了。」Mr.Child聽我這樣分析,他說好,會跟他妹妹好好說清楚。
隔天,他和他妹妹通電話,請她先生要來店裡時順便把材料帶過來(材料是Mr.Child女兒買好,先放到他妹妹跟妹婿家),Mr.Child的妹妹又在電話裡順勢碎念了她曾與Mr.Child女兒抱怨的內容,沒想到,Mr.Child聽一聽就直接爆炸了,完全把我昨天跟他說的當耳邊風,瘋狂幹譙,還說要和她先生一條一條好好算清楚。
約莫過了十分鐘,我接到Mr.Child妹婿的電話,他說中午他會把材料拿過來,還說他不做(生意)了,除此之外,他還說我租的地方他要賣掉,叫我七月中以前搬走。我回說,如果我提早搬走,我會提早通知。友好的商家得知我的狀況後,很熱情的要介紹住處資訊給我,最後,在學校學生的幫助下,我很快地就找到了新住所。
精彩的事情總是一波接著一波。
19號將近中午的時刻,我收到Mr.Child妹婿傳來line的訊息,內容非常簡潔有力的交代:「歸還租屋,煩請歸為物品及物內清潔。謝謝」但因為前晚和友好商家聚會,暢飲過多,身體有些不適,只想著睡著今天過明天,當下讀到訊息並無特別感觸,只想能盡早搬離就好了,所以就沒有多做理會。沒想到,收到訊息差不多過了10至20分鐘,屋外就有人瘋狂喊門「姊姊~」「姊姊~」地一直叫,而我秉持著沒有預約就當作沒發生的原則,繼續躺著休息,但繼續聽著聲音,發現喊門的人直接進屋了,還嘟嚷著一句:「人不在啊~」接著,就消逝無痕跡了。
原本的睡意被剛剛瘋狂的喊門聲給趕走了,所以就能仔細思考Mr.Child妹婿訊息的內容,似乎有些不太對勁。當初租入住時,Mr.Child的妹婿其實並沒有將整個空屋給我,而是滿滿的衣服跟雜物都塞在我承租的雅芳櫥櫃跟抽屜裡。因此,我花了兩天的時間才把那些東西裝箱清空,讓我的行李物品得以進駐。難不盛,那些東西也要全部回來並歸位嗎?我詢問了Mr.Child妹婿這個問題,得到回答是:「在那裡就放哪。」接著,我原本置身事外卻被颱風尾掃到的無所謂感,頓時被緩步上升的憤怒感所取代。
隔天,Mr.Child跟我說,昨天來敲門的是他外甥女,而且,他外甥女還跟Mr.Child的女兒嗆說,我都還沒有搬。回到Mr.Child的妹婿先前跟我說的,在七月中以前搬家,那6月19號他女兒到底來幹嘛?應該不是Mr.Child妹婿授意過來(看我搬了沒有)的吧!難不成是怕我佔著不走來提早來趕人嗎?越想越生氣,我真心覺得我被人踩在地上給羞辱了,滿腦子只想逃離這可怕的地方。
最後,ADSL因外力不可抵擋之因素,承租不滿一年解約,我賠了中華電信1761元。
搬了這麼多次的家,這次搬家搬的最累最無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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